菲律宾

外交部菲律宾所提南海ldquo仲裁案


△央视新闻视频:外交部召开媒体吹风会

5月12日,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召开媒体吹风会,向中外媒体阐释了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所涉国际法问题,强调有关仲裁庭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权,无权作出裁决。

菲律宾推进南海仲裁案中方坚持不接受

年1月,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执意推进南海仲裁案,中方对此坚持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而去年10月29日,仲裁庭接受菲方单方面的说辞,判定所提已就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决,认为菲律宾所提仲裁事项不属于主权争端。

徐宏指出,按照仲裁庭的标准,要确定菲律宾的诉求是不是涉及主权问题,就要证明菲律宾提起诉求的实际目的,是否在于提升菲律宾在中菲主权争端中的地位。而大量证据表明,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的真实目的,就在于否定中国对南沙岛礁的领土主权,并且将其非法窃取中国南沙岛礁的行为合法化。

外交部:岛礁争端与领土主权密不可分

徐宏表示,南沙群岛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属于中国的陆地领土。菲律宾请求仲裁庭裁定黄岩岛不是岛屿而是岩礁,仅能拥有领海,并请求裁定仁爱礁等是低潮高地,不产生任何海洋权益,完全是障眼法。

此外,徐宏也指出,菲律宾将南沙群岛进行切割,要求仲裁庭就南沙群岛的八个单独的岛礁的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益进行裁定,如果仲裁庭受理并认可这样的诉求,实际上就会否定中国将南沙群岛作为整体,主张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立场。

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违反国际法

徐宏在举行的吹风会上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多种多样,强制仲裁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与谈判协商等方式相比,强制仲裁是次要的、补充性方式,它的适用是有条件的,至少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提请仲裁的有关事项如果超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就不能采用强制仲裁。菲律宾提请仲裁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已经超出了公约的适用范围,因此不能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年1月23日,菲律宾在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二天发布了一个文件,明确把提请仲裁的目的称作保护国家领土和主权。菲律宾早已把真实意图讲了出来,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仲裁庭还要置若罔闻,还要替菲方掩饰。”徐宏说。

其次,如果有关争端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活动或执法活动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有权声明不接受强制仲裁。这种排除对于其他缔约国而言也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上述已被一国排除的争端,其他国家不得提起,仲裁庭也无权管辖。

徐宏说,此次提请仲裁的有关事项,比如对岛礁法律地位和海洋权益的认定,已经构成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早在年,中国政府就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条有关规定,作出排除强制性仲裁的政府声明,因此菲方不得提起仲裁。

第三,如果当事方自行选择了其他方法解决有关争端,不应再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年11月,中国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第四条明确规定“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端”。“这意味着菲律宾无权单方面提请仲裁。”徐宏说。

第四,当事方有义务先就争端解决方式交换意见。如果当事方没有履行交换意见的义务,就不应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而菲律宾并没有尽到就争端解决方式与中方交换意见的义务。

仲裁庭没有管辖权无权作出裁决

徐宏表示,上述四个条件实际上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提起仲裁、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四道门槛”,是一揽子、平衡的规定,应该全面、完整地加以理解和适用。“根据上述条件来衡量菲律宾单方面所提的仲裁,不难看出其已违反了国际法,属于典型的滥用公约。因此,这个仲裁案自始就不应该存在。”徐宏说。

徐宏表示,仲裁庭并没有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而是曲解公约规定,迎合菲方主张,违背了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得出具有管辖权结论的根本原则,在管辖权问题上作出了很难令人信服的裁决,这个裁决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中国当然不予承认。“菲律宾提起仲裁,一些国家推波助澜,都不是为了真诚地解决争端,显然另有所图。”他说。

外交部: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不会改变

针对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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